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主体。选项A、B属于主体范围中的国家机关;选项C属于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选项D属于个人,他们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2.AB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的划分。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选项D属于刑事责任。
3.B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4.ABC
【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保险的范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5.AB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培训事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6.AB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7.AC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纳税人。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选项B、D为增值税纳税人。
8.BC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纳税地点。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纳税;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所在地纳税。
9.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选项A、C、D属于免税项目,选项B属于减税项目。
10.A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独生子女补贴和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
11.AB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形。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12.ABC
【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银行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
13.ABCD
【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14.ABC
【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免税项目。非机动车船中的非机动驳船不得免征车船税。
15.BC
【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资源税的应税产品是境内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不包括进口资源产品;人造石油、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
16.ABCD
【解析】本题考核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17.ABCD
【解析】本题考核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
18.BCD
【解析】本题考核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19.AB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基本当事人。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不包括担保人。
20.BCD
【解析】本题考核行使追索权的条件。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1)汇票被拒绝付款;(2)汇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本票、支票追索权的行使,适用《票据法》有关汇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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