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笔记整理。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科目之一,重点围绕经济法展开,要求考生强化记忆。需要记忆的东西那么多,就有考生问高顿君这么多内容,到底哪些才是重点。
会计基础重点笔记整理
今天,高顿君整理了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的一些重点笔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法律事件

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如:地震、生老病死、战争等。

2、法律行为

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法律行为可以细分为:
①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②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③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物、发现埋藏物等。);
④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单方行为:如遗嘱、行政命令等;多方行为:如合同行为等。);
⑤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⑥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会计基础重点笔记整理

3、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
ydl 主刑:管制:3个月——2年;拘役:1个月——6个月;有期徒刑:6个月——15年;无期徒刑;死刑。
ydl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会计基础重点笔记整理

4、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
(1)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公民)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人国家;
(2)法律关系的内容: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ydl 权利:自主决定作或不作,要求他人作或不作的自由。
ydl 义务:必须作或不作的约束。
(3)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人身、人格、精神产品、行为(行为结果)。
以上就是【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笔记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你想学习更多初级会计师相关知识,欢迎前往高顿教育官网频道这里可以学习更多关于初级会计师的精品课程,练习更多免费题目,还能及时了解实时更新的考试资讯!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