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定于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现就2013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维文)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自治区范围内民考民的在岗会计人员和县以下(含县级)民考汉的在岗会计人员可以报考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

  (一)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维文)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维文)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6.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以后,在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会计工作年限按满年计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伊犁州在伊宁市设置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考场,请广大考生就近到所在的县(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伊犁州本级报名点设置在伊犁州财政局会计处(伊宁市新华西路64号,咨询电话:0999-8042184)。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关系确定报名地点,填写《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报名表》(http:// www.xjyl.gov.cn/index.aspx?WebSiteID=22下载),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和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012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确认延考的考生可直接参加2013年度相应级别的考试,无需重新报名和缴纳考试费用。

  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政策和条件,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二)报名时间2013年06月3日至21日(工作时间)。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维文)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在自治区范围内有效。
 

  三、考试辅导用书

  2013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继续使用2006版辅导教材,报考人员可以报名时预订。
 

  四、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13〕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初级资格合计95元,中级资格合计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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