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从即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周六、日除外),可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资格证书,如委托他人领取,需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特此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香洲兴华路152号六楼办证大厅,联系电话:2510768)
斗门区财政局(井岸镇新民路19号内二304室即步行街白马购物城3楼,联系电话:7253232)
金湾区财政局(金湾区办公中心,联系电话:7263515)
2013年6月17日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可按照会计职称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辅导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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