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张单位: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冀会考办[2013]2号文件通知精神,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日、27日举行,现将2013年度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其两次报考的姓名、身份证、档案号必须一致)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凡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均不允许报考中级资格。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日期为2013年5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三)报名时间

  全市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5月9日

  现场确认审核时间为正常工作日4月10日-4月16日5月2日-5月9日。今年不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到指定报名点审核确认。

  (四)报名方法

  报名网站:“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自行打印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属实后盖章,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办理审查、拍照、交费手续。

  2、县区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打印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式三份,并全部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报名点、市级管理机构各一份),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现场确认时预交书款。

  3、网上报名工作的层次结构

  4、资格审查方式考前审查(前审):

  在进行报名时,即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在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需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交费,交费完成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

  5、交费方式

  现场交费:考生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缴纳考试报名等相关费用。

  6、照片上交方式

  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由报名点工作人员代为拍摄电子照片,不允许考生自己上传照片,考生无需交纳实体照片。

  7、打印准考证方式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8、桥西区、桥东区、高新区的考生在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报名,塞北管理区在沽源县、察北管理区在张北县报名。以上五个区不再设报名点。

  (五)、考务工作日程

  1、各报名点于5月13日-5月17日前到市级管理机构上报资料。

  2、发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准考证打印时间:所有报名考生务必在考前半个月左右在网上打印(注:打印准考证由考生个人完成)。

  4、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10月26日9:00-12:30
 
经济法
基础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初级会
计实务
14:00-16:30财务管理
10月27日  9:00-11:30经济法

(六)、收费标准

  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1元,报名时与订书费一并交齐。

  各县区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一)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正高级会计师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4月10日-5月8日期间,登录河北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打印《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报名信息表须经相关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审核时间为正常工作日:4月22日-4月28日5月2日—5月7日

  3、确认审核地点: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

  4、现场交费: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5、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高级资格
10月27日8:30—12:00高级会计师实务

6、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13年10月11日-20日,登录河北会计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详情查看河北会计信息网《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正高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上事项请各部门按定时间认真组织进行,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事项不明请与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

  电话:0313-2033227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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