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工作程序,进入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阶段。2012年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全部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请严格按照以下时间与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2013年2月16至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1、学历证书
2、会计证
3、准考证
4、身份证
5、“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后附,可自已下载),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7、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两张;对于照片不清晰或背景杂乱的合格人员还另收取两张1寸照片。
三、报送地点:
晋城市迎宾街328号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西楼424室)
四、联系电话:0356-2065690
附件:2012年审查表
晋城市会计服务中心
二O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