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工作程序,进入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阶段。2012年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全部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请严格按照以下时间与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2013年2月16至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1、学历证书

  2、会计证

  3、准考证

  4、身份证

  5、“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后附,可自已下载),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7、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两张;对于照片不清晰或背景杂乱的合格人员还另收取两张1寸照片。

  三、报送地点:

  晋城市迎宾街328号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西楼424室)

  四、联系电话:0356-2065690

  附件:2012年审查表

晋城市会计服务中心
二O一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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