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生注意事项的公告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27、28日举行。今年,我省将实行网上评卷。现就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需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详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2012年10月28日。准考证打印网址(60.208.116.167:8080/ksbm/usercxzkz.jxp)
  2、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于桌面左上角;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3、考生须将背包、书籍、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等放在指定地点,只准带铅笔、塑料橡皮、尺子、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考生不许相互借用文具及其他物品。
  4、今年,我省实行网上评卷。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5、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可举手询问。
  6、考生要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禁止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等。考场内禁止吸烟。
  7、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8、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10、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和领取合格证之用。
  11、请考生留意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其他提示性公告和通知。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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