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3号)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3〕19)号)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以上的人员,其成绩3年内有效。
  三、根据我省考生成绩实际情况,2013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不设省合格标准线。
  四、我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已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中、高级资格全部实行网上阅卷,不能查询原始试卷。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疑问的,可以查询各大题得分情况。
  考生填写《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寄送至广东省会计考办(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3楼,邮编:510030,联系电话:83188555)办理成绩复核手续。成绩复核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邮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广东考区)

姓 名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申请复核考试科目

 

原成绩

 

复核结果:

*9大题: 分

第二大题: 分

第三大题: 分

第四大题: 分

第五大题: 分

第六大题: 分

第七大题: 分

第八大题: 分

第九大题: 分

合 计: 分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一式两份,复核结束后,一份交考生本人,一份由省会计考办存档。
  2.自成绩复核通知发布之日起60天内给予答复。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可按照会计职称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辅导高清课程高顿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高顿题库: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9题库
  报考指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考试招生专题
  高清网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