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汇总

  根 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规 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将扩大试点范围。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 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现就2013年度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及入口:

 报名日期 报名入口 备注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 2013年4月19日9:30
—4月28日24:00
(额满为止) 
进入 选择区县:静安、徐汇、杨浦、浦东、嘉定、松江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 2013年4月22日9:30
—4月28日24:00 
进入 选择区县:除实行无纸化考试的6个区县外的其余区县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进入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进入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0月26日
(星期六)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10月27日
(星期日) 
  9:00-11:30
经济法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 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本地区、本部 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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