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职改〔2014〕20号
关于公布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市财政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区(管委会)公务员局(人劳局),北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社函〔2014〕22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
我市李碧霞等54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邬文娟等370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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