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
 
  宁财(会)发[2014]1016号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会考[2014]19号),现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 取得博士学位。
  (二)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2年(2013年10月以前获取中级会计师证书);
  2.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5年(2010年6月以前获取中级会计师证书);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10年(2005年6月以前获取中级会计师证书)。
  具有大专学历的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勾选"符合本省破格报考条件"选项,再进行后续报名流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直接按规定流程进行报名。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
  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三)高级会计资格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批次和地点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确认”的方式。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5日-1月27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月19日-1月29日。
  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4月27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4月20日-4月29日。
  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注册后,需持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确认。
  初级资格无纸化、中级资格报考人员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确认。
  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到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确认,县(区)不设报名确认点。
  五、其它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财政局必须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及时将文件通知转发到所属单位和企业,并通过当地报刊、新闻媒体告知广大报考人员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2、各市、县(区)财政局在组织考试报名确认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中、高级资格的报名审查工作。在资格审查工作中,应重点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3、各市、县(区)财政局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树立以考生为本的理念,积极做好考试考务各项工作。在考试报名等考务工作中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财政厅会计处,不得擅作主张,自行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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