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宁远县本级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为做好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永州考区(宁远县)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为60分或以上的应试人员(查询网址:http://acc.hnczt.gov.cn/resultSearch.html).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1月4日-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初级合格人员报名点为县本级的请到宁远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审查(县财政局二楼),联系电话:7221552(宁远县财政局)、7667228(宁远县人社局)
  三、资格审查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人的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原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湖南省教育厅教科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五、其它事项
  中级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与初级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永州市财政局网站的公告通知。2013年错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资格审查时补充资格审查,2014年合格考生因特殊原因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参加下年度资格审查。
  宁远县财政局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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