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办理和使用要求的表述中,符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B.开证行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30%的保证金
C.信用证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
D.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⑴选项A: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⑵选项B:开证行在决定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⑶选项D: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
【知识点链接】国内信用证的相关知识点
(1)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2)办理信用证的基本程序是开证、通知、议付、付款。
(3)议付: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议付后,应通过委托收款将单据寄开证行索偿资金。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