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取资料
  高顿网校为考生准备了史上最全的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指南,轻松学习,简单、高效,让考试So Easy!了解详情》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证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做出仲裁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小编寄语:希望考生切记,只要功夫下得深,铁杵磨成绣花针,考试也是这样,功到自然成。
精品课程课程专业名称讲师试听
会计从业特色班
38946人选择该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全网最长课时网课+两套明星师资+3年超长学籍+保过协议
初级职称考试3个月必过
张老师|杨老师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
92% 的人选择该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高顿名师
初级职称免费试听 中级职称免费试听

  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各省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汇总

  2015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新手指南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攻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