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资料获取
高顿网校二维码
高顿网校APP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各位考生,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学员能更加系统地掌握考试大纲的重点知识,高顿网校特为考生汇总了【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每日一练习题精选】。即日起至5月,高顿网校每天都会为学员们推送由知名讲师推荐的经典习题。希望大家踊跃练习、巩固学习。为帮助大家充分备考,体验实战,高顿网校开通了高顿题库(精题真题、全真模考系统、名师答疑)>>>点击进入“免费在线测试” 会员可以通过多种题型加强练习,每道题都附有详细答案解析。同时,你可以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高顿网校APP,获取最绝密的内部资料,*9时间为您推送精选考题、*7考试动态、高清网课免费在线体验,高顿网校客户端,装在您口袋的贴心服务,对学习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多选题:
  甲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质押背书方式向W银行取得贷款。贷款到期,乙公司偿还贷款,收回汇票并转让给丙公司。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作为委托收款背书,委托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背书中,属于非转让背书的有( )
  A.甲公司背书给乙公司
  B.乙公司质押背书给W银行
  C.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
  D.丙公司委托收款背书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非转让背书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知识点链接:背书的种类
  (1)背书分为转让背书(以转让票据为目的)和非转让背书(未发生票据权利的转让),非转让背书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2)委托收款背书,是指背书人委托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背书(未发生票据权利的转让),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3)质押背书,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在票据上进行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债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在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