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会计初级职称考试《超值无忧班》
  小编导读:正值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到来之际,高顿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推出系列文章,主要是将书本中的重要知识点拎出来,使得大家能够更好地进行复习备考。重要考点的文章更新会一直持续,敬请关注:
  失业保险
  【考情分析】
  考频:★★★
  2014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和判断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内容
  【相关考点通】:
  2015年《经济法基础》考点通:失业保险
  【高频考点】: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的含义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二)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2.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间按照下述标准确定:失业前缴纳保险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缴纳保险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缴纳保险费累计达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提示: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社会成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为:(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失业者本人已经缴费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失业保险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死亡补助。
  (4)职业介绍与职业培训补贴。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四)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①重新就业的;②应征服兵役的;③移居境外的;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Duang~Duang~Duang~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将开始,想知道如何应战吗?高顿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了最全面的初级会计职称题库,有它在手,还怕什么呢?想要了解这一史上最全面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吗?快来点击进入吧!>>>传送门在此快来点我呀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课程专业名称讲师试听
会计从业特色班
39363人选择该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全网最长课时网课+两套明星师资+3年超长学籍+保过协议
初级职称考试3个月必过
张老师|杨老师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
93%的人选择该课程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高顿名师
初级职称免费试听 中级职称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职称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各省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新手指南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攻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