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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报名:2015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友情提示
  友情提示(请认真阅读后,点击下方报名入口)
  一、补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补报名时间:3月9日-3月15日
  网上缴费时间:3月9日-16日
  二、补报名方式
  补报名工作仍采取网上注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
  (一)系统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善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正式彩色免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个人留存,并于3月16日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
  (二)系统审核未通过的,采取现场报名。即报名人员于3月15日前持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手续(地址、报名期间工作时间详见其他事项)。信息变更完成后,所属财政部门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于3月16日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务必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因报名系统为全国统一部署,逾期将无法办理,未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交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应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请勿轻信社会培训机构关于初级资格报考的虚假宣传,请勿请人代报名,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交费以及照片不清晰等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
  三、证书发放
  财政部门不提供单科合格成绩单。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发放、领取等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事宜请关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
  四、其他事项
  (一)5月10日前公布我市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报考人员可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卷的,将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补报名期间不再代购教材,请考生自行购买。
  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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