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项目
核算内容
纳税调整增加额
1.实际发生的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2.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 3.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的14%)、工会经费(工资薪金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总额的2.5%)、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提示】考试直接给出标准,或直接给出调整增加的金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1.国债利息收入; 2.财政补助(财政拨款等); 3.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 【提示】考试主要考核国债利息收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各省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5年中级职称考试新手指南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攻略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主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