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总结】
  【问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
  【解答】
  1、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审查,具有行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司法监督,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主体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主体为上一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的受理主体为人民法院。
  (3)受案范围不同:人民法院只受理行政违法案件;复议机关除受理行政违法案件以外,还受理行政不当案件,范围比行政诉讼广泛。
  (4)审查范围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合法性,还审查适当性。
  (5)审查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2、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民事诉讼属于平等主体间的诉讼,而行政诉讼即平时说的“民告官”,是处理公民和行政机关纠纷的诉讼。其主要区别在于:
  (1)适用法律不同,前者是民事诉讼法,后者为行政诉讼法。
  (2)审理期限不同,民事诉讼的一审期限一般为6个月,而行政诉讼为3个月。
  (3)举证责任不同,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行政诉讼中,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举证说明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4)当然,两者之间也存在联系。如果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准用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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