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卷一、二、六、十六):2015年10月17日
  考试地点: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
第二次考试考试时间考试场次科目
14:00—15:30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
16:00—17:00卷二《证券规例》、卷六《资产管理规例》、
卷十六《保荐人(代表)》
  报名时间:
  第三次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31日—9月24日
 
  报名费用:
  卷一报名费用为人民币845元;
  卷二、卷六、卷十六报名费用为每卷人民币880元;
  符合报考资格的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指定的方式及时间缴纳报名费用。
  报考资格
  报考香港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为中国公民,并拥有有效的内地证券、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即拥有由:
  1.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或
  2.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或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或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有效证券、期货或基金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报考考生需对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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