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1)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2)由海关负责征收的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1)征税主体,即税务主管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即纳税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1)知情权;
(2)要求保密权;
(3)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
(4)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5)陈述权、申辩权;
(6)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
(7)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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