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考区2015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办理时携带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报考资格”填“所报考级别”,“类别”填“所报考专业”,“证书编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2、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兼可); 3、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报送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证书领取时间: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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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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