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其他情形。
2.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1)补偿年限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2)补偿基数
①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即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最低工资标准。
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6不超过12年。计算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6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3)关于补偿年限和基数的特殊规定
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②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
3.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高顿网校
初级会计职称题库,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有它在手,还怕什么呢?想要了解这一史上最全面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吗?快来点击进入吧!>>>
传送门在此快来点我呀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试听 |
|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 高顿 名师 | |
2016《名师VIP班》 | 会计初级职称 名师VIP班(2016版)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全网最长课时+超高通过率+终身保过保障! 初级职称一年通过! | 高顿 名师 | |
2016《实操精英班》 | 会计初级职称 实操精英班(2016版)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全网最长课时+超高通过率+终身保过保障+实操课程! 初级职称一年通过! | 高顿 名师 |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精彩推荐: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攻略
2016年零基础学员如何轻松过关初级会计职称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