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2015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并进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的六安市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领取,要出具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6年1月5日开始(法定工作日9:00-17:00)到六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佛子岭路政务中心13号、14号窗口)领取资格证书。
注:在各县(区)登记的考生请在各县(区)人社局办理领证手续。
咨询电话:0564---3378133、3370637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5日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