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应交税费
一、应交税费的内容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一)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即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对当期购进项目向对方支付的税款进行抵扣,从而间接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通常包括:(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4)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般纳税人采用的税率分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11%)和零税率三种。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
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处理,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广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三、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四、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营业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五、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
对于除上述税金以外的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高顿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题库,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有它在手,还怕什么呢?想要了解这一史上最全面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吗?快来点击进入吧!>>>传送门在此快来点我呀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课程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试听 |
![]() |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职称考试无忧! | 高顿 名师 | ![]() |
![]() ![]() 《名师VIP班》 | 会计初级职称 名师VIP班(2016版) 《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全网最长课时+超高通过率+终身保过保障! 初级职称一年通过! | 高顿 名师 | ![]() |
![]() 《取证上岗直通车》 | 取证上岗直通车(初级取证+真账实训) 完善的课程设计,让你的能力,足以支撑你的梦想! | 高顿 名师 | ![]() |
| 初级职称免费试听 | 中级职称免费试听 |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精彩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攻略
零基础学员如何轻松过关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
展开全文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初级会计考前一个月,刷题请谨记这三条! 高顿教育 2021-04-16 16:56:00
-
财政部官宣:2021初级会计考试题型确定!备考刻不容缓…… 高顿教育 2021-04-09 17:37:00
-
2021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时间考点总结 高顿教育 2021-03-26 16:57:00
-
初级会计考试哪科比较难?或许今天有了答案…… 高顿教育 2021-03-25 17:16:00
-
2021初级会计考试考什么?考试大纲来啦 高顿教育 2021-03-10 11:10:48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