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简称民企,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
民营企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该词语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甚为普遍。
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营企业多数是私营企业,由于传统共产主义反对私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便将它们命名为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的现状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克服了基础薄弱和先天不足等劣势,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从我国民营企业的形成来看,目前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1.从个体户起家,逐渐积累发展起来,或直接由家庭成员投资兴办的家族式企业;
2.朋友、同事参股合资开办的合伙企业;
3.国营或集体企业通过买断转型的企业等。
民营企业共同的特点是企业的所有权归一个或少数投资者所有,其企业股份不断分散化、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