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如不满足,则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履行每一单项履约时确认收入
单项履约义务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重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如下表所示:
条件 履约义务 举例
1.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  带来的经济利益。(一边一边〉 运输劳务;授课;导游。
2.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在客户场地上建造资产
 
3.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 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修路;铺设铁轨;铺设管道.
【提示】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麦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案例1】汽车运输服务,如果合同规定前期仅仅支付一笔定金,运到目的地才能莹到全部款项,则属于某一点确认收入.
【案例2】以汽车运输服务,如果合同规定走到哪儿钱给到哪儿,则属于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
(一)履约进度能够确定(计算进度-类似完工百分比法)
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在确定履约
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客户的商品和服务。
1.产出法(结果评价)
产出法主要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主要包括按照实
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硬、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
产品等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
【提示】产出无法观察到时,再考虑投入法。
2.投入法(成本法等)
投入法主要是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主要包括以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履约进度。
【提示】累计完工进度=截止本期末止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未来将发生的成本)X100%。
【提示】在理解上述公式时,要注意本期末止的完工进度是累计金额,总收入乘以本期末止的完工进度确定的是累计收入项总成本乘以本期末止的完工进度确定的是累计成本.
(二)注意的其他问题
【提示】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适当调整的情形有:
已发生的成本并未反映企业履行其履约义务的进度(非正常消耗的材料等);
已发生的成本与企业履行其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尚未安装使用的材料或単独销售的商品不作为履约进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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