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产与应收款项有什么区别?有关这个知识点的相关问题,高顿小编为你具体解答。
合同资产与应收款项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资产与应收款项的区别
1、性质不同
(1)合同资产:是新收入准则的新科目,表示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但是该收取对价的权利又不同于应收账款,简单理解,从收取款项的确定性来讲,合同资产要弱于应收账款。
(2)应收账款: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
2、特点不同
(1)合同资产: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
3、风险不同
(1)合同资产:合同资产除了信用风险外,还要承担其他的风险。
(2)应收账款:只承担信用风险。
合同资产是资产类科目,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企业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企业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企业交付另一项商品的,企业应当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二)合同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应当按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记本科目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合同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资产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
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赊销商品,确认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款项,冲销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额)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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