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怎么计算?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高顿小编已经整理了相关信息,现在为您解答。
一、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常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1、直接计算法
(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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