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详解《财经法规》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来源: 互联网 2016-07-28
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掌握]:
(一)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
(二)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税务违法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非行政处罚而属于行政命令,但考试题目中出现要选)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5)停止出口退税权
2.税务违法刑事处罚
(三)税务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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