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必考考点第四章*9节(3)

来源: 互联网 2016-08-15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必考)

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

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

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注意问题

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因不设立人大常委会,所以人大的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对于审查权:高级可以审查低级,人大审两头,常委会审中间对于批准权:各级批各级的对于撤销权:按级别依次撤销不能越级

各级财政部门

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具体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

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
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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