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要知识点:政府监督

来源: caikaowang 2016-08-23
政府监督: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监督检查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此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也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未来是自己的,成功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只要你坚持一点点,梦想就离你近一点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进行中,考生们赶紧行动起来!多听网课,多看辅导书!多做习题!请各位考生紧跟高顿网校名师的步伐尽快进入备考复习,让高顿网校与您共同努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次通关!梦想成真!
会计从业微信
会计从业特色班免费试听 会计从业免费试听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精彩推荐:考试必备:财会考试月历财会考试信息全知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最全备考秘籍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手指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解析

会计从业考前提分手册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财经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