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要知识点:企业所得税

来源: caikaowang 2016-08-23
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其基本税率为25%.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①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②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a.财政拨款。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c.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③免税收入。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a.国债利息收入。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④准予扣除的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⑤不得扣除的项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等。
⑥亏损弥补。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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