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讲义:基本税率

来源: qingnianren 2016-08-31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
(1)应税货物: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二甲醚;
【理解】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注意】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2)应税服务:
①交通运输业、邮政业:11%
②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
3.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
特点:执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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