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知识点:税务代理

来源: 考试吧 2016-09-06
税务代理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规定的代理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纳税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2014年新大纲变化)
1.公正性
2.自愿性
3.有偿性
4.独立性
5.确定性
(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1.不能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
2.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进行区分。
3.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
2016年第三季度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19日、8月22日-24日的9: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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