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条件


       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会〔2011〕3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黔财会〔2011〕4号)等规定,2014年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条件已经公布出来。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高顿网校小编提醒您:想要报名考试的考生可以关注高顿网校,我们有更多的考试指南供您参考。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