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严格按照省厅单科报名条件进行报名,否则不予以发证;报考单科要符合《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豫财会[2010]66号)的有关规定, 考生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凡不符合报考单科条件的,成绩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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