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证。单
 
  2.自制原始凭证有:工资表、领料单
 
  销售产品开具的发票属于自制原始凭证。
 
  3.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原始凭证
 
  4.一次凭证,是指原始凭证的填制手续时一次完成的,只用来记录一项或者相同记录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
 
  5.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判
 
  6.累计凭证是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判
 
  7.“限额领料单”就是典型的累计凭证。单
 
  8.汇总原始凭证,亦称为原始凭证汇总表,是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凭证汇总表、发生材 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销售日报等。
 
  9.不是原始凭证的是:(用工计划表)(经济合同)(银行余额调节表)(派工单)等。多
 
  10.由人民银行制作的银行转账结算凭证,在全国通用。判
 
  11.如果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因某种原因未能及时填制原始凭证是,应以实际填制日期为准,单
 
  12.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一)记录要真实(二)内容要完整(三)手续要完备(四)书写要清楚、规范(五)编号要连续(六)不得涂改、刮擦、挖补(七)填制要及时
 
  13.手续要完备包括:一.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a}*]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
 
  二.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四.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14.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判
 
  15.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判
 
  16.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判
 
  17.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18.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多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是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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