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为规范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培训,确保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顺利进行,在省财政厅对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认定相关政策未明确前,暂按以下办法组织认定,现将组织开展2013年度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培训所在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培训资质;

  (二)具备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网络和设施,电力、通讯网络设施齐全、良好;

  (三)具备与培训相适应的固定的专用机房,保证参加培训的学员一人一机,并配有专业辅导人员;

  (四)配备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师资,具备相关专业的职称或资格;

  (五)有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培训计划,科目和课程设置合理。

  (六)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申请表;

  (二)工商或社团、税务、物价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用于培训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

  (五)师资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学历、职称、职务等)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由培训机构向所在地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申请表》(一式二份),由市(县)会计管理机构对培训单位的办学资格、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是否符合具备承担培训能力,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初步意见后,于3月5日前报市财政局会计处。各县(市)上报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四、其他: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是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基础性工作,培训质量的优劣会直接影响从业人员考试质量,望各县(市)局及时部署落实,严格把关做好工作。

  绍兴市财政局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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