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财会〔2013〕988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内财会〔2013〕825号),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a}*]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和自治区本级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各盟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以下简称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
 
  二、考试事项
  (一)考试形式、考试大纲、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考次数以及合格标准
  1.考试形式:全区范围内均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计算机)考试。
  2.考试大纲: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沿用2009年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各科目考试试题由财政部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不超出考试大纲。
  3.考试科目: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定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珠算》科目由于网络技术升级原因2013年度暂停考试。
  4.考试时间: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180分钟。三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途不休息、不退场。考试成绩分别计算,待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考试计算机屏幕显示考生的三科考试成绩。
  5.报考次数:2013年度最多允许考生报考两个考试批次,每个考试批次考生必须三科同时报考。
  6.合格标准:每科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标准。考生同一考试批次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试题题型、试题题量与分值
  1.试题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理论题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题部分是财务软件的操作题,采用的软件版本是“用友畅捷通T3”。(编辑部注:《下载中心》下载)
  2.试题题量、分值
  (1)单选题。包括题干和A、B、C、D、四个选项,其中有一个正确选项。选对得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2)多选题。包括题干和A、B、C、D、四个选项,其中有一个以上正确选项。选对得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3)判断题。包括题干和正确、错误两个选项,选对得分,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4)计算分析题。包括题干和五个小题。考生通过增减分录项、选择借贷方向、会计科目并填写金额完成会计分录,或直接填写计算结果两种方式完成答题。需要填写的内容为不带逗号的半角格式。没小题完全答对得分,答错、不答、部分答对均不得分。
  (5)案例分析题。包括题干和五个小题。每个小题均为不定项选择题,包括A、B、C、D、四个选项,其中有一至四个正确选项。选对得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6)实务操作题。包括题干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其中,题干为一个或多个操作要求,正确完成规定的操作步骤,即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20题,每题1分;多选题20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10分(5小题,每小题2分)。总分100分。
  会计基础:单选题20题,每题1分;多选题20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计算分析题2题,每题10分(5小题,每小题2分)。总分100分。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10题,每题1分;多选题10题,每题2分;判断题10题,每题1分;实务操作题15题,每题4分。总分100分。
 
  (三)考试报名
  1.报名、考试时间
  2013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份开始至11月30日。具体报名和考试日期,由内蒙古财政厅和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并在内蒙古会计网上进行公告。
  2.考试报名方式
  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到现场参加无纸化考试的方式。流程步骤为:考生登陆《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116.113.106.172/acms)。《内蒙古会计网》有报名链接并实时公布考试信息(网址:www.nmgacc.cn)。
  3.报名要求
  (1)报考信息的申报、审核
  考生报考时,对申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即本着诚信的原则由考生本人亲自在报名系统中如实申报,考生申报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信息。由于考生申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信息错误而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考前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信息进行审核,一旦照片审核通过,包括身份证件号码、姓名、照片、学历、民族等所有信息在本年度内不能再进行修改。
  (2)上传的电子照片标准、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要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不着制式服装、正面电子彩色证件照片(背景必须是纯白色)。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文件大小在15至20K之间;照片必须能真实、完整、清晰地表现考生外貌(露额、脸、鼻、眼、耳、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
  考生上传的照片必须提前冲印多张备用。考试合格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申请重新补发证书时,必须携带该原版照片领取证书。否则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不予签发证书。
  (3)报考考区的选择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考生应该选择户口所在地、工作地或常住地进行报名。
  考生申报注册信息或年内首次报名时,应慎重选择考区,一旦年内首次报名成功,本年度内以后批次的考试必须在首次报考的地区参加考试,不得更换考试地区。
  4.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缴纳考试费用必须在网上进行,考生需要提前将银行卡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考生报名成功后,可以立即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日期、地点、时间和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成功后没有到场参加考试视同为缺考,同样计算一个考试批次。
  5.持证考试
  考生到场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报名时申报的身份证证件原件以及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如果遇到身份证证件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其他类型证件(如护照、驾驶证)证明一律无效。
  6.成绩公布及成绩查询
  考生参加完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考试系统将同时显示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必须在本批次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公布考试成绩。
  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
  考生在同一考试批次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的6个月内持报名时申报的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要求)、报考时上传的原版照片以及在校学生证明(如果选择了是中专及以上在校学生)到报考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接受信息核查并现场领取证书。信息核查发现有不真实信息,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不予签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的,视同考生自动放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批次考试成绩不能再作为领取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及考务费严格按照自治区发改委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考务工作要求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考试工作的重要性,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考试考务工作,要加强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纪律,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一)考点监考设备的配备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便于考中、考后考风考纪的追踪问责,便于上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实时监督监控,全区各考点的所有考场必须启用远程监控设备。要求各考场从考生入场开始必须开启远程监控功能(确保考场无盲区)并进行实时录像,录像资料至少保留6个月。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必须在首次考试之前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上报所属考点考场的远程监控的IP地址、客户端程序、用户名和密码。
  根据财政部要求,为了防止考生替考,各地考点考场除配备二代身份证阅读设备外,还必须配备现场视频采集设备(数字摄像头及三角架等),考生入场时逐一采集考生照片。
  各考点、考场必须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负责利用考试系统对考生报名上传的照片、二代身份证照片、现场采集的照片进行逐一比对。同时必须有另外的工作人员利用考场底册与现场考生一一核对。发现替考等违纪行为必须及时处理。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配备人像设别系统防止替考。
 
  (二)考务信息要求公开、透明
  今年是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的第一年,考务工作的许多环节都发生了变化,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各地必须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等相关工作的办事流程、办事地点、工作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事宜在盟市会计网【管理机构】等栏目公告,同时必须将这些信息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设置,方便考生了解相关情况,做到考务信息公开、透明。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定期提前将本地区考试安排向社会公告。
 
  (三)组织好考务人员的考前培训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配备巡考和监考人员,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考前培训,学习并熟练掌握《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内财会〔2009〕1226号)等有关工作制度,并要求严格贯彻执行,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确保考试系统正常运行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要求各考点系统管理员要在考前对考试计算机状况进行检查,做好考试系统的安装与调试,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专人在考前对各考点考试系统、考试设备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考点整改。各地考务机构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克服麻痹思想,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好本地区、本考点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五)确保财政部考试题库安全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安全保密工作。各考点考试服务器要求专人管理,设置高级别的登录密码,严禁系统管理员以外的人员操作考试服务器,每天考试完毕应将考试服务器与互联网断开;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对接触考试服务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签署保密协议,严禁违章操作防止泄露试题现象的发生;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要求监考、巡视等相关人员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考生抄题,拍屏幕等行为;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要求并督促考点系统管理员在每次考试结束后的1小时内,上传考生考试信息,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各地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严格考风考纪,严肃处理考试违纪考生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要求相关考试机构在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等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发现违纪情况,要给与严肃处理。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考试违纪、舞弊的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合理安排考试工作,要设立考试值班电话和举报电话,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汇报考试工作情况。自治区财政厅联系电话:0471—4192062,联系人:李晓燕。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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