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青岛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的通知

(2013)青财会函10号
 

  各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要求,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为检验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系统运行效果,经研究,决定组织测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户口或暂住证);

  (五)在青岛市上学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本次测试报名人数为400人,额满为止。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参加本次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报考三门考试科目,不设免试考试科目。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4月9日10:00-4月9日17:00。

  四、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额满为止

  1.报名网址: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点击“青岛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报名”专栏。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按照《青岛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报名信息表》(附件)的提示,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说明和照片处理工具”模块的要求上传照片。

  4.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即可获取网上报名序号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5.信息修改:报名后除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外,其他报名信息如有误填可按照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模块的提示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

  网上预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4月10日-4月16日(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903房间)办

  理确认手续。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不可更改。

  办理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或青岛市有效居住证)原件;

  3、在青岛市上学但户口不在本市的在校大、中专学生,须出具有效学生证及学校在校证明。

  报考人员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若在非指定确认点确认,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点及考场安排

  本次测试安排在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郑州路53号)和青岛广播电视大学(大连路16号)。

  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编排确定。

  六、考试教材及软件

  本次考试测试教材,使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采用青岛市统一的财务操作软件(青岛高校信息软件)。

  财政部门未指定任何书店和摊点出售考试教材及参考用书。

  七、考试时间

  本次测试时间定于5月3日。具体各科目测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8:30-9:30)

  《会计基础》(9:50-10:50)

  《初级会计电算化》(11:10-12:10)

  八、考试题型

  本次测试实行全国统一教材、统一题库、统一标准,满分为100分。

  试题类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九、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于4月23日-4月24日,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点击“青岛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报名”专栏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逾期责任自负。

  打印准考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只有在 “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网站完成了预报名并经青岛市财政局确认后,才可在本网站打印《准考证》,否则操作无效。

  (二)请将《准考证》打印在一张A4纸上,黑白或彩色均可。

  (三)《准考证》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打印的《准考证》应字迹、照片清晰,不得涂改,不得复印,并妥善保存,以保证所持《准考证》与监考员所持存根内容一致,否则监考员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考试。

  (四)《准考证》不需加盖青岛市财政局考试专用章,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并签字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请考生保管好《准考证》,以便凭《准考证》查询考试成绩等。

  十、考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合格单打印

  本次测试结束两周后(不包括节假日),合格考生可登陆“青岛市会计信息网”,自行打印“青岛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测试成绩合格单”(成绩合格单不需盖章)。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测试三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可持有效成绩单,按照规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测试成绩通过一科或两科(均包括初级会计电算化)的都不作为以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

  (二)本次测试工作结束后,青岛市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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