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京财会〔2014〕62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和《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13〕1023号),结合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为做好贯彻落实,我们同时制定了《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定》、《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个人申办事项说明》,一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1.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2.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定
3.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个人申办事项说明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1月11日
关注会计从业微信,咨询考试报名时间、免费获取考试题库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高清课程、免费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免费题库: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题库
报考指南:2014年会计从业报名时间汇总
考前冲刺:会计从业新政策解读课程+预测押题
高清网课:会计从业考试网络课程试听入口
免费题库: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题库
报考指南:2014年会计从业报名时间汇总
考前冲刺:会计从业新政策解读课程+预测押题
高清网课:会计从业考试网络课程试听入口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8日起 高顿教育 2016-10-08 15:15:02
-
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8月25日关闭 高顿教育 2016-08-26 15:16:12
-
2016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报名时间及入口通知 高顿教育 2016-08-25 15:15:52
-
2016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8.25日17:00关闭 高顿教育 2016-08-25 15:15:33
-
2016年下半年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高顿教育 2016-08-22 15:25:37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