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2-11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根据《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任免。
  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07年12月版第 21 页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法》对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 年以上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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