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计等式与复式记账
 
  第二节 复式记账
 
  一、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于每一笔经济交易或事项,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会计科目中进行记录,系统地反映每一项经济交易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
 
  复式记账法是对全部经济交易与事项均进行完整且相互联系的记录的一种记账方法。
 
  复式记账法与单式记账法相比,具有以下两个明显的特点:
 
  1.对于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同时登记。
 
  2.由于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后,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有关账户中登记,因此可以对账户记录的结果进行试算平衡,以便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
 
  目前,世界上普遍采用的复式记账方法是借贷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的分类:借贷记账法、收付记账法和增减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三)借贷记账法的会计科目结构
 
  (四)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五)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和会计分录
 
  (六)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一种方法)
 
  1.试算平衡的含义
 
  2.试算平衡的分类
 
  三、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的平行登记
 
  (一)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
 
  总分类科目与其所属明细分类科目在总金额上应当相等。
 
  联系:
 
  (1)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相同;
 
  (2)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相同。
 
  区别:
 
  (1)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详细程度不同;
 
  (2)作用不同:总分类科目对明细分类科目具有统驭控制作用;明细分类科目对总分类科目具有补充说明作用。
 
  (二)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的平行登记
 
  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事项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科目,另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科目所属明细分类科目的方法。
 
  总分类科目与明细分类科目平行登记要求做到:
 
  1.(依据相同)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
 
  2.(方向相同)借贷方向相同。即将经济业务记入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账科目,记账方向必须相同。
 
  3.(期间相同)所属会计期间相同。即对每项经济业务在记入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过程中,可以有先有后,但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全部予以登记。(并不是必须同一天平行登记)4.(金额相等)计入总分类科目的金额与计入其所属明细分类科目的金额合计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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