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2015会计从业资格证解读


  高顿网校小编温馨提示,内蒙古2015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的常见问题答疑如下。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应考几科?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2、考试计划怎么查询?
  各省辖市财政局一般在每季度末公布下一季度考试计划。如果考生人数较多,财政部门会适时追加考试计划。请考生关注各省辖市财政局网站,查询考试计划。
 
  3、考试辅导教材是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大纲请见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辅导教材是:《会计基础》(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年9月出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年9月出版)、《初级会计电算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
  购买教材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或到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购买(郑州市政七街丰产路口向东100米路南)
 
  4、报名的时候,系统提示已有报名序号,报不上名,是怎么回事?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一个季度内多次报名。按照规定,每人一个季度内只能报考一次。如果前一次报名缴费未成功,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清除报名序号,然后才可重新报名。
 
  5、考试结束,什么时候能查询成绩?如何查询?
  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河南省财政厅网站(网址: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6、考试通过,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携带什么证件?什么时候可以领?去哪里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向考试所在地县级以上会计管理机构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在河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打印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同一底片1寸免冠照片1张;
  (三)网上打印的领证申请表。
  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考试通过后应及时到考试地发证机关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超过半年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7、在网上填写从业资格申请表填写有误,已提交,怎么办?
  申请表个人没有修改的权限。请携带相关证件,到发证机关由工作人员进行修改,并领取从业资格证书。
 
  8、会计从业资格证省内调转的程序和需要携带的证件是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应当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请先在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供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和网上打印的调转单(一式三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人手续。(不需办理调出手续)。
  调入省直的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会计从业资格证跨省调出的程序和需要携带的证件是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应当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请先在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供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和网上打印的调转单(一式三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10、会计从业资格证省外调入的程序和需要什么证件?
  省外调入必须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调转平台无信息者不予办理),调出地操作成功后,请携带调出地财政部门开具的调转手续、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和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调入地财政部门查询并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省直的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采集的程序是什么?
  本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只针对已持有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持证人员不予办理。
  (1)持证人员请登录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按照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持网上打印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和填表所涉及的相关证件原件到发证机关或其办事大厅确认。
  (2)相关证件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3)本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内容,均按照财政部最新的“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基本信息”内容进行配置,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各项内容。所填信息,准确可靠,无任何虚假信息,否则自愿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结果。
 
  12、信息采集完成后,如何换发新证?
  现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有效。确需换发新证的会计人员,请在信息采集结束后,携带信息采集回执表、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到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13、会计人员如何进行年度继续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等有关要求,会计人员自发证之日第二年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分。2011年起,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方式(网址: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不全的,可以在网上补学。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豫财会〔2012〕3号)要求,我省的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已下发,请高级会计人员及时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方式:各参加培训人员,根据会计人员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处)报名,办理参加培训登记手续;省属单位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或者在河南总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以便有计划进行组织。
 
  14、继续教育完成后,是否还需要到发证机关进行年检?
  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会计管理系统会自动记录继续教育记录,请会计人员自行登录查询教育状态,不需要办理年检手续。
  
  15、会计从业资格证丢失,如何补办?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员应在当地新闻媒体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持遗失声明和身份证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遗失声明上注明:“XXX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自本声明发布日起由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概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提醒:如果已经信息采集过,会计从业资格证号为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信息采集过,证号为会计证档案号)
 
  高顿网校小编提醒您,曾经的拼搏,收获总是寥寥;坚韧与执着,结局未必称心。我们可以坦然接受失败,但无法面对心灵的懦弱,拒绝了奋斗和坚持,又怎能保持完整的自我?我们扭转不了世界,但只要努力,我们总可以改变自己。只要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追随着内心的感受和直觉,抒发属于自己的声音,那么我们就未曾输过。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