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9章第三节会计基础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4-11
  *9章 总论
  
  第三节 会计基础
  
  一、会计基础的概念和种类
  
  为了正确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在会计上形成了两种核算基础,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又称为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以应收应付为标准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凡本期应获得的收入,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本期应负担的费用,不管款项是否支付,都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
  
  例如,A企业2011年10月售出一批商品给B企业,合同规定B企业应于当年11月支付货款。B企业信用良好,财务情况没有明显问题。则A企业在2011年10月虽然没有收到现金,但商品已经售出,已经具备了收取货款的权力,这笔收入实际已经在10月份赚到,收入实现了,不必等到11月份实际收到现金时才确认收入。反之,如果A企业10月份不确认收入,而是11月份实际收到现金时确认收入,就不能真实的反应A企业10月份的经营成果。同样道理,假设,甲企业7月份支付临时租入设备的两个月租金10000元,由于此项费用的发生使甲企业7月和8月均会受益,所以7月份支付此项费用时,并不全部作为当月费用,当月只记费用5000元,从当月收入中得到补偿,8月再计费用5000元,从8月份收入中取得补偿。
  
  【例题•判断题】权责发生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三、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它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凡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本期尚未收到的收入和尚未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当归属本期,也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以上述A企业为例,A企业10月份售出商品,11月份才能收到货款,则A企业10月份没有收到现金,就不能确认收入,要等到11月份实际收到现金时才能确认为11月份的收入。例如上述甲企业,7月份支付两个月租金10000元,则所付10000元全部作为7月份的费用。
  
  根据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目前,我国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的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外,其他业务的核算也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关注会计从业微信,咨询考试报名时间、免费获取考试题库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高清课程免费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免费题库: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题库
  报考指南:2014年会计从业报名时间汇总
  考前冲刺:会计从业新政策解读课程+预测押题
  高清网课:会计从业考试网络课程试听入口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章节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