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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2014年第三期、第四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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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及《新旧有关衔接规定》(粤财会〔2013〕51号)规定,现将2014年度第三期、第四期鹤山市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领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科目
  (一)取消免考政策。所有报名考生应当一次性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成绩合格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
  (二)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在本考区已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允许在合格成绩有效期内有一次机会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该类考生如想直接参加三科联考,要在报名前向会计股提出申请方可报考,但所持合格证件均作无效处理。)
  * 提示:此类考生在2014年6月19日(第三期),2014年6月26日(第四期)前前来“鹤山市财政局会计股”现场备案登记(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合格证书原件)。逾期未备案登记的将无法参加考试。
  
  二、考试题库、大纲及教材  
  采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该题库考试范围和命题依据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办〔2009〕10号)印发的大纲为准。考试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2012年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系列书籍,共四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内附考试环境演示光盘)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
  
  三、考试题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二)《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三)《初级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理论题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部分有“用友”和“金蝶”两种软件供考生自行选择,考生在考试时任意选择其中一种软件做题,选定后不得重选或重做。两种软件均依据财政部统一考试大纲出题。
  
  四、考试报名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按属地管理原则(即: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财政局报名)。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址:“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报考者请仔细阅读网上报考须知。
  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时间:2014年5月7日至5月18日(第三期)
  2014年5月7日至5月25日(第四期)
  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证件相片(证件相片背景底色为红、蓝、白底,头像照,不是半身照,相片清晰。支持jpg;jpeg等格式图片,不超过30K,图片像素为114*156),考生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本市就职工作单位(或本市在读学校)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确认
  时间:2014年5月13日至19日(第三期)  
  2014年5月20日至26日(第四期)  
  地点:鹤山市财政局会计股  
  电话:8812292   8812325   8812216  
  现场缴费审核时需携如下资料:  
  1、网上报名表一份  
  2、单位证明(必须盖公章)或在读学生证原件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5月13日至19日(第三期) 
  2014年5月20日至26日(第四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单位在职人员应在准考证上加盖单位公章。准考证作为考生入场考试凭证及考试通过后将作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之用,务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考试时间  
  时间:2014年6月19日    下午2:30—5:30(第三期)  
  2014年6月26日    下午2:30—5:30(第四期)  
  各考生具体的考试时间由市财政局随机编排,不能更改。因考生个人问题造成缺考,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五)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B座
  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室,并需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遇身份证件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其他类型的身份证件或证明一律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2.准考证。在职人员准考证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学生证。在校学生须同时出具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
  
  (六)交卷确认成绩  
  考试结束交卷时电脑当即显示考试成绩,三科合格的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名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场,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七)公布考试结果 
  考试结束后将会及时在“鹤山财政会计信息网”公布考试结果。
  
  五、资格审核和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  
  (一)考试已通过的考生请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并预约现场审核信息表时间。预约时间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不申取证书将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诚信档案予以记录;  
  (二)考试已通过的考生在预约日期携带以下资料到“鹤山市财政局会计股”(沙坪镇东升路68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审核和领取证书手续,资格审核或领取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在职人员准考证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生提供); 
  4.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历/学位证、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在职证明等)。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确保网上填写的姓名、身份证件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及上传相片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且真实有效,所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属实,否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相片这几项内容与所携带证件内容不相符的,不予进场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二)公布考试通过的考生到现场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时,所提供证件或证明(身份证件、工作证明或学生证)与报名填写资料不符的,当次考试成绩作废,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七、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鹤山市财政局会计股  
  (二)报考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早上8:30-11:00  下午2:30-5:00  
  (三)咨询电话: 8812325  8812385  8812216   8812292
  
  鹤山财政局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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