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预决算的监督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7-22
会计从业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预决算的监督

  4个监督主体: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政府、财政、审计部门
  (一)权利机关的监督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2)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注意】与预算管理职权中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进行区分:人大只能执行事前及事后监督。
  (二)各级政府的监督
  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应当定期向上一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财政部门的监督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四)审计部门的监督
  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课程专业名称讲师试听
会计从业特色班
68051人选择该课程
会计从业特色班《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全国版)戢老师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
92% 的人选择该课程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2015年全国统一考试版本)高顿名师
 
  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各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汇总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招生专题

  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政策解读

  2015年会计从业上岗证备考专题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财经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