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预算管理职权

 
  (一)各级人大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各级人大的职权: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人大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1.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权利比较
 
 
审查权
批准权
变更撤销权
全国人大 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中央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
地方人大 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本级人大常委会及本级政府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常委会权利比较
 
 
监督权
审批权
撤销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 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
地方人大常委会 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 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编制、执行、提案、报告。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1)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
 
  (2)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3)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2.各单位的职权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2)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
 
  (3)安排预算支出;
 
  (4)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未来是自己的,成功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只要你坚持一点点,梦想就离你近一点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进行中,考生们赶紧行动起来!多听网课,多看辅导书!多做习题!请各位考生紧跟高顿网校名师的步伐尽快进入备考复习,让高顿网校与您共同努力,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梦想成真!
会计从业微信
会计从业特色班免费试听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免费试听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招生专题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解读

  2015年会计从业上岗证备考专题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