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事项时,外在形式上的独立有没有具体的要求?
 
  答: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应做到以下几点:
 
  (1)形式上的独立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时,应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应实行回避:
 
  ①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的;
 
  ②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
 
  ③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
 
  ④担任委托单位常年会计顾问或代为处理会计事项的;
 
  ⑤其他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
 
  (2)实质上的独立——实质上独立就是要求注册会计师能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
 
  形式上独立是实质上独立的必要条件,形式上不独立,就不能保证实质上独立,而形式上独立也不一定能够保持实质上独立,注册会计师更重要的是保持实质上的独立。
 
  实质上独立就是要求注册会计师能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坚持己见,不受其他客观因素影响作出判断。

  高顿网校温馨提醒:
  未来是自己的,成功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只要你坚持一点点,梦想就离你近一点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进行中,考生们赶紧行动起来!多听网课,多看辅导书!多做习题!请各位考生紧跟高顿网校名师的步伐尽快进入备考复习,让高顿网校与您共同努力,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梦想成真!
会计从业微信
会计从业特色班免费试听   会计从业名师通关班免费试听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精彩推荐:

  2015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招生专题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解读

  2015年会计从业上岗证备考专题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

展开全文